本報記者 張芳
4月14日上午,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新聞發言人趙鑫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,按照2021年北京市發布的《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》規定,自2024年1月1日起,違規電動三、四輪車將不得上路行駛,不得在道路、廣場、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。官方發言人的這次重申,再次提醒北京市民,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即將面臨“大淘汰”。
近年來,全國不少城市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電動三四輪車亂停亂放、亂穿亂行,以致擾亂道路秩序、引發交通事故的問題,給群眾生命財產帶來了極大危害。為解決這一“痼疾”,北京市從兩年前開始著手制定規范,并給出了近三年的過渡期,以便群眾做好準備,從容迎接“禁令”的落地實施。
從官方最新解釋來看,電動三四輪車并未被“一刀切”地徹底禁掉,而是保留了合規車輛的上牌權和部分道路行駛權。比如,某電動三輪車如果已被列入工信部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,且完成驗車程序,車主可到交管部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,并領取相應號牌。駕車人駕駛此類合規電動車上路時,則應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。換句話說就是買電動三四輪車前先看好合格證,然后驗車、上牌、考駕照,一套操作下來,便能擁有合法身份。當然,這一合法身份也相當于給駕駛人戴上了“緊箍咒”,如果上路后不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,將會受到與普通汽車駕駛員一樣的處罰。
可以想見,這套“組合拳”被貫徹執行后,在凈化道路交通環境、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方面,必能取得不錯的效果。只是欣慰之余,一些有關市民“剛需”的要求,仍存著些許遺留問題。
根據北京市《關于加強三輪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的通告》,京B號牌正三輪摩托車(包括電動三輪摩托車)禁止在六環路(含)以內道路行駛。據了解,三輪摩托車可分為正三輪摩托車、倒三輪摩托車和側(邊)三輪摩托車三類,而包括快遞車等在內大部分電動三輪車,均屬于正三輪類。這是否意味著,所有快遞車都不能在六環內運送貨物,即便它們擁有合法號牌?而居住在六環路以內的老年人,如果要選擇電動代步車,也只能購買四輪車?顯然,類似如此的問題,尚需相關部門進行更詳細的解讀。此外,從交通安全出發,將快遞車列入嚴格管理范疇是必須的。但由快遞車輛升級、快遞小哥考本帶來的配送成本增加問題,又應如何協調解決?
當一樣東西深入嵌套進我們的生活,對它的精簡淘汰就會變得復雜許多。這需要城市管理者的智慧,也需要廣大市民的積極配合。規范電動三四輪車的過程正是如此,雖有種種障礙和疑慮,但至少,我們已經走在探索嘗試的道路上?!?